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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3-05-20    作者:佚名    来源:     浏览次数:

给毕业生党员同学的一封信

亲爱的毕业生党员同学:

你好!祝贺你顺利完成学业!祝愿你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在你即将离校时,有一件事情你一定记着要办妥,否则,会给你今后的政治生活带来很大的麻烦,那就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为了使你的组织关系能够顺利地转移到新的党组织,现请你注意以下几点:

1、请你主动与就业单位的党组织(注意:不是人事部门)取得联系,问清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称呼。对于省外就业的同学来说,需要持我校党委组织部代理开具的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的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称呼一般为省委、市委、县委等县级以上党委的组织部或省级各种工委(如教育工委、企业工委、直属机关工委、国资委等等)的组织部(处)。对于在铁路、部队、民航、金融等系统就业的同学来说,介绍信的抬头称呼一般为厅(局、师)级以上单位的党委组织(政治)部门。对于省内就业的同学来说,需要持我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称呼一般为县级以上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

2、你在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后,请检查一下姓名、单位、预备/正式、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有误,如有,请持本院党组织的证明尽快到校党委组织部进行更正。如没有,请你在有效期内(介绍信左下角注明的时间)及时到介绍信抬头指定的党组织去办理转接手续。千万不要长期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揣在身上,这是组织观念不强的表现,甚至可能造成自动脱党(或预备党员无法按期转正)的严重后果,应注意避免。

3、毕业生党员除继续留在学校工作或学习的外,毕业时其组织关系应从学校转入到新的单位党组织。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一般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你的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就业单位尚未落实的(含自费留学的),一般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4、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唯一凭证,你一定要妥善保管。如果你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慎遗失,那就请你在介绍信开具之日起3个月之内,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毕业时所在学院党组织的证明,经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给予重新办理。超过3个月提出补办申请但无正当理由的,党委组织部将不予办理。

5、如果你在组织关系开出以后,又因改派等原因需改变组织关系转移去向,你应在有效期内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改变组织关系去向的原因,经原所在的学院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到校党委组织部退回原介绍信,重新办理。

衷心希望广大毕业生党员以坚定的信念、宽广的胸怀、创造的激情、务实的态度,积极投身、融入实现“中国梦”的伟大事业中,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事业中创造人生辉煌!

此信我们将挂在党委组织部的网站上(http://zzb.csu.edu.cn),你可以随时查询。如果你还有哪些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电话或发邮件向党委组织部垂询:0731-88836142,zzb@csu.edu.cn

中共中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