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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党员档案材料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7    作者:admin    来源:组织部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认真及时做好2018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与党员档案材料审查工作,根据《中共中南大学委员会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办法》和《中共中南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一)各二级学院(含附属医院,下同)党委、党总支由专职组织员负责本单位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二)考入或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生党员,应当转入正式党员组织关系(非全日制但无固定单位的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本人要求转入组织关系的,二级学院党组织可以接收其正式组织关系,纳入正常管理)。我校不接收在职研究生党员、网络和继续教育类学生党员组织关系。

(三)由湖南省内转入我校的学生党员(包括校内二级党组织之间发生流动的学生党员),统一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转接,不再接收纸质版的介绍信。

(四)由湖南省外转入我校的学生党员,除在系统内完成转接外,还需持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中共中南大学**学院委员会”,并提交加盖原转出党组织公章的党员信息采集表。

(五)回执处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办理完成后,对湖南省内转入的党员,由党员本人在有效期内到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确认是否转接成功;对湖南省外转入的党员,二级学院党组织,应在一个月内,通过邮寄、传真、拍照发送等方式负责给党员转出前的基层党组织反馈确认回执信息。

二、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

(一)各二级学院党组织在接收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的同时必须对党员档案材料进行认真清理和审查,重点审查组织发展程序是否规范、党员档案材料是否齐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二)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可分别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对党员档案材料缺项、填写不规范、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要认真查明原因,并及时通知新生党员回原单位党组织进行补充和完善。必要时应将发现的问题通过公函形式发往其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上级党组织,请求协助调查。

2.在党员档案审查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各二级学院党组织应及时将党员档案及组织关系介绍信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复审,其党员资格待确认,暂不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

(1)未满18 周岁递交入党申请书或未满18  岁发展入党。

(2)党员材料存在造假、舞弊嫌疑,如《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必须带编号)及相关材料全部出自一人之手、时间前后矛盾或关键处有涂改,介绍人未填写意见或上级党委没有指派专人谈话,审批机关没有审批权限等。

(3)发展党员的程序违反有关规定,如异地入党,即在原学校上学时,由家庭所在地或父母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发展入党;入党时培养考察期不满一年等。

(4)新生党员入校后隐瞒其预备党员资格、预备期满时回原单位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再作为正式党员转入的。

(5)其他情况难以确定党员身份的。

校党委组织部将通过函调等方式对党员资格进行复审,根据回函情况提出处理意见。3 个月内无书面回复的,不予承认其党员身份。

3.经核实属于弄虚作假、伪造手续和材料的,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入学后6个月内不向党组织讲明党员身份、无故不转移组织关系和入党有关材料;入学后仍在原籍发展入党的,也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对不予承认党员资格的学生,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要向他们当面说明原因,做好思想工作,加强教育和帮助,鼓励他们继续努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4.对因故未持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档案的新生党员,暂不进行身份认定和信息录入。各二级学院党组织应督促学生限期办理组织关系或提交档案材料,并将审核情况登记造册。

 

三、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党组织于10月20日前将《中南大学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登记表》和《中南大学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查登记表》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同时发送到组织部邮箱)。经党委组织部审查后返还各二级学院党组织保存。

 

附件:1.   中南大学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登记表.xls 

     2.   中南大学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查登记表.xls



                                                      党委组织部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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