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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党支部建设“54321凝聚工程”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5    作者:龚涛    来源:组织部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党支部建设“54321凝聚工程”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以党支部建设“54321凝聚工程”考评办法为基本依据,重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对全校各党支部落实“54321凝聚工程”情况进行年度考评。考评的主要内容见党支部建设“54321凝聚工程”考评办法和评估记分表。

二、考评程序及安排

1.党支部自评。各党支部总结2016年度的工作情况,在3月15日前根据考评办法进行自评打分。

2.二级党组织复评。由二级党组织根据掌握的支部实际工作情况以及各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在4月20日前对各支部进行复评打分。

3.组织考评。由校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相关考评组在4月下旬—5月上旬对各支部进行考评。

加分项须提供支撑材料,经二级党组织审核后予以提交。

三、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学校党委将以文件形式在全校公布并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考评不合格的党支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制定出整改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限期进行整改,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的,将追究党支部书记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和相关规定

1.各二级党组织、党支部要将年度考评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按照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以考评为契机,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力争“考”有所得,“评”有所获。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负责人责任。

2.各党支部自评和二级党组织复评后的《评估记分表》、《党支部工作手册》、加分项申报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请于4月25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一办411)。联系人:龚 涛,电话:88830552。

 

                                  校党委组织部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