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和2020年度特困党员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让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深切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砥砺奋进,现就认真开展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和2020年度特困党员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等活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加大走访慰问工作力度,适当扩大走访慰问的对象范围。对抗战前和抗战时期入党的老党员要普遍走访慰问。做好对“共和国勋章”、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和因公殉职基层干部职工家属走访慰问、照顾救助和长期帮扶工作。加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战斗在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同志的关心关爱力度,做好因病致贫的特困群众帮扶工作,确有困难的基层党务工作者和学生党员也可走访慰问。要全面深入了解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实际情况,实现走访慰问工作全覆盖。
二、做好特困党员补助工作。对党组织关系在学校,因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遭受重大意外事故,或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导致生活特别困难需要关怀帮助的党员及其家庭进行一次慰问补助。补助工作由二级党组织负责组织申报、审核和确认,原则上在春节前将补助金发放到补助对象手中。申请特困补助的党员,应写明特困原因和特困状况,由所在党支部填写意见后报所属二级党组织。二级党组织要实事求是,认真审核,综合考虑,从严确定补助对象,优先考虑新申报的特困党员。对不履行党员义务,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接受党组织交办的任务,或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不得予以补助。
三、经费开支。走访慰问和特困党员补助经费,由各二级党组织在返还党费中开支,党委组织部将从校管党费中拨付一定经费予以适当补助。慰问和补助标准按照关怀帮助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定,原则上按500元、1000元、2000元进行慰问和补助。
四、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把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及补助工作作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举措做实做细。要通过走访慰问和补助工作,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合理诉求,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走访慰问,为师生办实事解难事,做到“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开展走访慰问,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增强走访慰问和补助工作实效。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二级党组织要于2021年2月10日前将走访慰问和补助情况总结、慰问补助人员名单及补助经费汇总表、走访慰问情况统计表报校党委组织部。(联系人:赵晓霞、郭飒飒,88876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