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党费工作年度例行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8    作者:组织部    来源:组织部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全校党费工作,更好地发挥党费在党的建设中的作用,校党委组织部决定近期对全校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年度例行检查,重点对去年9月以来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工作专项检查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回头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党费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党费开支是否符合中组部规定的使用范围。
2. 党费管理是否有专人负责,党费使用是否经集体讨论决定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3. 党员交纳党费情况。2008年4月至2016年8月的党费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已经补交,是否存在未经组织同意没有补交党费的党员;2016年9月以来的党费是否按时足额交纳。
4. 党费工作是否及时公开等情况。
二、方法步骤
      采取基层党组织自查自纠和校党委组织部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基层党组织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包括党费补交工作)认真进行自查,重点核查本单位及所属基层支部是否及时足额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党员是否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有无欠交、少交、不交现象。自查自纠结束后,二级党组织形成书面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
第二阶段,整改提高。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基层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及时,或私自截留、没有足额上缴的,限期追缴;党费开支项目不符合规定,使用票据不规范、具体用途不明确等造成党费管理混乱的,限期纠正;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由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补交;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交纳党费的党员(包括未经组织同意仍然没有补交党费的党员),纳入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范围,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置。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由校党委组织部组织进行。主要采取了解情况、审核账目(必要时查验有关票据)、个别走访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工作结束后,校党委组织部形成书面材料报校党委,同时以适当方式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具体要求
1. 检查时间。自查自纠工作在3月3日前完成;整改提高工作在3月15日前完成;全面检查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
2.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工作基本情况、党费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党费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同时报告未交纳党费和未经组织同意没有补交党费的党员情况)。
3. 报送时间。各二级党组织3月3日前将检查工作情况以电子文档形式报校党委组织部(zzb@csu.edu.cn,联系电话:88876229)。
中共中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 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