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非领导职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22    作者:佚名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二级单位:

根据《中南大学非领导职务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试行)》(中大党组字〔2011〕1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非领导职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务名称:正处级干部、副处级干部。

二、选拔对象:长期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目前仍在管理岗位上的专职管理干部。

三、任职资格

1、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品德好。工作勤奋,团结协作,服务意识强,廉洁自律,遵守党纪国法。

2、2010年1月1日后仍在岗,拟任正处级干部的需在副处级领导岗位工作10年以上,拟任副处级干部的需在正科级岗位工作14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获校级综合奖励者(校优秀工作者、校优秀共产党员等)优先。

3、截止2011年6月30日,申报正处级干部的年满50周岁,申报副处级干部的年满45周岁。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填报《中南大学管理干部非领导职务聘任报名、推荐表》,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推荐。二级单位签署推荐意见(直接由单位推荐的须经本人同意),各单位在2月28日前将报名推荐表报校党委组织部。

3、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会同纪检监察、人事等职能部门对各二级单位推荐的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4、民主测评。党委组织部组成考察测评工作小组,到所在二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考察谈话。

5、确定拟任职人选。校党委常委会议根据申报对象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情况,讨论确定拟任职人选。

6、发文聘任。

五、几点说明

1、此项工作本着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激励干部奋发进取,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管理效益,形成科学合理、富有活力的用人机制。

2、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不准搞拉票、串联、送礼、行贿等非组织活动,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此次任职资格。

3、各二级党组织、二级单位本着对事业发展和干部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4、监督举报电话:0731-88836141 13975102000

E-mail: d-zzbcsu@mail.csu.edu.cn

附件:中南大学管理干部非领导职务聘任报名、推荐表

中共中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