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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七一”前夕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2021年“七一”前夕开展走访慰问

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组织开展好“七一”走访慰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走访慰问对象

走访慰问对象为获得党内功勋荣誉表彰的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烈士遗属、因公殉职党员干部家属。

二、时间安排

2021年“七一”前完成。

三、有关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扎实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使开展走访慰问的过程成为进一步凝心聚力、振奋精神、推动工作的过程。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下基层、进家门,向走访慰问对象转达党中央的关怀,同时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慰问对象和党员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结合起来,在走访慰问过程中,深入浅出地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取得的伟大成就、铸就的伟大精神,积极宣传学校党内功勋荣誉表彰获得者和老党员、老干部、烈士、因公殉职党员干部等为党和国家事业作出的贡献,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奋勇争先建功立业。

各二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认真确定好走访慰问对象名单,使用慰问经费和开展慰问情况要有详细记录。慰问经费可从本单位的返还党费中支出,报账要符合党费财务管理要求。

请各二级党组织于75日前将慰问活动开展情况、党费慰问支出情况及《“七一”走访慰问党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走访慰问活动调度表(见附表2)以书面形式报告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csu.edu.cn。党委组织部将根据各单位走访慰问情况,从校管党费中拨付一定经费予以适当补助。

各单位在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注意做好防护。